委托加工中涉及到的消费税
消费税是价内税:如果计税价格为10,税率为10%,则税额为10*0.1=1,因此成本价格为9。
(计税价为:组成计税价售价
(组成计税价:当商品无明确的市场参考售价时,使用发出存货的价值+支付的加工费为组成计税价格,此价格未考虑委托方收回商品进行实际销售时的售价所包含的利润,如果委托方以平价销售则代交的消费税可以作为收回货存的成本,如果收回存货后以高于回收价格销售则可能需要补税)
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,因此向受托方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加工费、消费税。
(代加工金银首饰的由受托方承担和缴纳消费税)
(因此一般出题的题目中都会注明非金银首饰加工)

加工后直接用于销售的(或者加工后用于继续加工成非应税消费品的),消费税计入存贷成本,支付款项和收回货存的分录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消费税
    贷:银行存款等
借:库存商品
    贷:委托加工物资
           应交税费-应交消费税

加工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,消费税不计入成本。
支付款项时
借:应交税费-应交消费税
    贷:银行存款等
继续加工商品卖出时计提税金
借:税金及附加
    贷:应交税费-应交消费税
以上两个分录应付消费税的借方和贷方相抵,余额为消费商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。